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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杠杆不阳光

来源:首席财务官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过去4年,阳光城规模实现了从400亿元到2000亿元的“跃进”。这得益于林腾蛟善用职业经理人。继陈凯、张海民后,2017年5月和6月,林腾蛟相继挖来吴建斌、朱荣斌,分别担任阳光城执

过去4年,阳光城规模实现了从400亿元到2000亿元的“跃进”。这得益于林腾蛟善用职业经理人。继陈凯、张海民后,2017年5月和6月,林腾蛟相继挖来吴建斌、朱荣斌,分别担任阳光城执行副总裁和总裁。加入阳光城前,朱荣斌曾在碧桂园担任联席总裁、执行董事,吴建斌为碧桂园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

如果说之前阳光城还处于房企第三梯队的话,那么“双斌”加盟后,这家闵系房企俨然已晋升到房企第二梯队。

“双斌”来到阳光城当年,上市公司便打入房企TOP20阵营,实现签约销售金额915.3亿元,按年增长97.94%。要知道,在这之前的2016年,阳光城规模不过462.42亿元,排名也在20开外。

2018年-2019年,阳光城规模继续“狂奔”,接连突破“千亿”、“2000亿”。但据克尔瑞研究中心数据,过去两年,阳光城权益金额分别仅为1250.6亿元和1386.4亿元,相应在流量金额中占比为76.8%和65.7%,而2017年这一占比高达92%。

“阳光城权益金额占比连年持续走低,说明其规模快速扩张是建立在依靠合作开发、合作方权益占比不断提升和自身权益占比不断下降的基础上。”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告诉《中国质量万里行》。

数据来源: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关于阳光城历年相关债项跟踪评级报告和上市公司近两年年报,《中国质量万里行》制图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中国质量万里行》制图

58安居客房地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也表示,销售总规模上升,但权益金额占比下滑,这一现象在不少房企中都有呈现,说明阳光城近几年扩张中合作开发的项目对于销售提升起到重要作用。

据其分析认为,如大量采用合作的开发模式,则对于项目质量把控度会有影响。

长期来看,自身品牌美誉度可能面临挑战。

三费费率连续上涨

“近几年,阳光城的负债规模是在逐步下降的。”阳光城财务总监陈霓在2019年业绩会中表示。

从其近两年的资产负债率来看,却是如此。但由于2016年-2017年,阳光城步子迈得太快,高溢价拿地频频,接连刷新新进入区域地王记录。扩张之“凶猛”,怕是其他闵系房企所不能及。

如若将时间拉长至近5年来看,阳光城的总负债扩张幅度是要快于其总资产的。经计算,2015年-2019年,阳光城负债合计年复合增长率为46.03%,而其总资产年复合增长率仅为44.69%。

阳光城三费费率情况也没好到哪儿去,已由2015年的4.62%连续升至2019年的9.27%,而后者也是林腾蛟自2012年引入职业经理人以来的峰值。

据choice数据,2016年-2019年,阳光城财务费用分别为0.42亿元、1.28亿元、6.14亿元和9.06亿元,相应按年增长79.29%、207.27%、379.75%和47.52%。不难看出,2016年-2018年,上市公司三费费率上升的主因是财务费用的“暴增”,而2019年显然不能将原因归结于此。

那么,2019年,阳光城三费费率较快上升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究其根本,莫过于上市公司营收迅速步入“缓增”。2019年,阳光城实现营收610.49亿元,按年增长仅为8.11%。较之2017年-2018年动辄69.22%和70.28%的涨幅,相去甚远。

对于阳光城是否有注意到自身三费费率已经连续4年发生增长,接下来将如何管控好三费费率?《中国质量万里行》已发函至上市公司,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可以肯定的是,阳光城的扩张没有停下。据其月度经营情况公告披露,2020年1月-4月,上市公司以176.23亿元的权益对价,新增计容建筑面积419.41万㎡。上述对价已超过阳光城2018年拿地金额的一半,占比2019年的35.82%。

不断扩充土储的同时,上市公司也在接连举债。4月23日,阳光城先后发行了金额为12亿元和8亿元的公司债券。只不过前者为4年期,利率为6.95%;后者为5年期,利率为7.3%。此前的3月12日,上市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还发行了一笔为期1年金额为1.88亿美元的高级担保债券,利率为6.8%。

值得注意的是,据阳光城新近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的公告》披露,截至4月18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持有上市公司18.01亿股,在总股本中占比44%。其中,16.33亿股被质押,占三者所持股份90.71%,占比上市公司总股本39.91%。

据choice数据,自打2016年11月以来,阳光城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就多达23份。不能再明显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早已深陷“高质押”怪圈。

文章来源:《首席财务官》 网址: http://www.sxcwgzz.cn/qikandaodu/2021/0225/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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